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之友章程
一、宗旨任务
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 “博物馆之友”是本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,是传播历史和地域文化的有效途径,以增强图木舒克市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发展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,弘扬地域文化献智献力为宗旨。
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任务: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,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意见及要求: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、合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:吸引社会各界支持、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增强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的社会基础:为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、资料和交流平台,推动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。
二、人员构成
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 “博物馆之友”由馆外热心公益事业、热爱地方历史文化的学者、收藏家、教育工作者、旅游工作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或机构、团体组成,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
三、入会条件
凡热心博物馆事业,支持、帮助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成为“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之友”会员。
四、成员权利
1、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;
2、优先参加博物馆举办的公众讲座;
3、优先参加博物馆教育活动;
4、参加博物馆组织的文博考察活动(按成本支付费用);
5、受邀出席学术讨论等学术活动;
6、优惠购买博物馆编制的相关书籍。
五、成员义务
1、自觉遵守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2、全年参加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相关会员活动不少于二次。
3、致力于博物馆的发展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宣传博物馆文化。
4、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六、入会手续
申请会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本馆咨询台填写“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之友”申请表。经过审核通过后将收到本馆颁发的“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之友”证件。本馆在所有工作时间内接受入会申请。
七、成员管理
1、“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之友”会员的日常管理由本馆综合办公室负责,会员所拥有之会员证不可为营利使用,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2、会员资格有效期为1年,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,有效期满则需提出申请,经年审通过后可继续享有会员资格。
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拥有对“新疆屯垦历史博物馆之友”的最终解释权。